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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“全面禁酒”彰显纠“四风”决心

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近日,贵州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,自2017年9月1日起,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,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,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,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。8月30日人民网)

“公务活动全面禁酒”是民之所盼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,曝光了官场酒桌上的种种丑态,让群众深恶痛绝。按说,酒乃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。君不闻,李白“斗酒诗百篇”?君不知,喝酒能壮怂人胆?但对于履行公职的党员干部来说,不但受法律和道德约束,还受党纪约束,一言一行更受到群众关注,最忌做出任何有损公职人员形象、给党和政府抹黑的行为,对于喝酒特别是在公共场合的喝酒行为当慎之又慎。反腐案例已经充分说明,任性喝酒百害而无一益。那些落马的官员中,不乏肆无忌惮公款吃喝之流。中国有着悠久的官场酒文化,从古至今,公务活动中,似乎有一条潜规则,似乎不喝酒就办不成事,就不能尽显对领导的尊敬。当大部分人都信奉这条规则时,就必然形成特殊的官场酒文化,很多洁身自好的干部也被裹胁其中,滋生歪风邪气和腐败,带坏社风、民风。

“公务活动全面禁酒”贵在从严执行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所谓“全面禁酒”是否能真能实现全面、彻底、从严的执行?关键要看行动。一些歪风邪气之所以滋生,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不正之风之所以屡治无效,病根就在于明规禁令止于纸上、流于口头,成了没有震慑力的“纸老虎”,纵容了违规喝酒的不良风气。“公务活动全面禁酒”固然值得点赞,但若只是停留于红头文件的层层下达,则失去意义。让“禁酒令”落地生威,必须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主体责任落实,推动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、纪委扛起监督责任,形成领导带头抓、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;须坚持问题导向,实现对“四风”的动态监控,强化对重点地域、重点领域、关键节点的“扫描”,着力整治违规喝酒、收送名贵烟酒等问题;须驰而不息,以钉钉子的精神和“零容忍”姿态,保持“露头就打”“发现就抓”的高压态势。

“公务活动全面禁酒”彰显纠“四风”决心。贵州省针对部分地方在公务活动中仍存在违规喝酒问题,重拳出击,明确除招商引资外一切公务活动一律不得上酒,堪称史上最严的地方“禁酒令”。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,这是极具震慑性和心理冲击力的“紧箍咒”。所谓“猛药去疴”,在反腐高压态势之下,对于公务活动中违规喝酒这样的顽瘴痼疾,必须以更大力度惩治,方能产生广泛深入持久的廉政效应。除了修订完善“禁酒令”,贵州还发力督促各市、县建章立制、立行立改,在贯彻落实“全面禁酒”上持续发力,足以彰显贵州持之以恒、寸步不让纠“四风”、改作风的决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