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民的名义》编剧周梅森被刘三田(南嫫)告抄袭一事出现反转。1月10日,周梅森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刘三田小说《暗箱》抄袭、剽窃自己的小说《中国制造》和《绝对权力》。目前,这一诉讼已被法院受理。
  而在两个月前,南嫫状告周梅森《人民的名义》抄袭自己的作品《暗箱》,周梅森发声明否认抄袭。此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,原被告双方尚未交换证据。

  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周梅森的代理人、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杰处了解到:“周梅森最初没有要起诉刘三田,但看到对方起诉后即将起诉材料通过媒体公布,并发布网络视频,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的考虑,即决定提起诉讼。周梅森认为,应该坚持理性诉讼,拒绝炒作。”

 
  周梅森方在递交法院的“事实与理由”中写道:“经原告对比发现,《暗箱》在故事背景、主线设置、主要人物设定、主要情节设置、结局安排等方面大量抄袭、剽窃原告作品《中国制造》和《绝对权力》。”

  周梅森在诉讼请求中要求,请求法院判令刘三田立即停止侵权,停止出版发行小说《暗箱》,书店停止销售,还要求判令刘三田在全国性媒体、新浪微博个人账号刊登书面声明,向周梅森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。此外,周梅森还要求刘三田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整,并承担相关购书费、证据保全公证费和诉讼费用。

  至于之前刘三田诉周梅森侵犯著作权案,目前原被告尚未交换证据。金杰对此表示,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,第一被告周梅森直到2017年12月上旬才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原告起诉材料,在八个被告中最晚收到材料,因此目前尚未提交答辩意见。

  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任宏伟
 来源:成都商报